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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时间:2024-05-22 14:03:45 审核:张宁光 点击:833次
瑞茂通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

2024-05-22 13:03发布于上海证券之星官方账号

证券之星消息,5月21日瑞茂通公开信息显示,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菊芳、副总经理刘建辉、李艾君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采取监管措施。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39号)查明的事实,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起借用控股股东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跨境双向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办理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资金往来结算。公司财务账中直接记录为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与境外子公司往来,未记录经该专用账户流转信息。公司也未披露相关信息,直至2022年年报时予以披露。处罚决定如下:予以监管警示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与本站立场无关,如数据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来源:证券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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